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地球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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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 2024级和2025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2026年06月03日 09:23:42
 

依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矿大京教字202446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学生特长,保证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地球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第一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工作方案、报名、考核及提出拟转出和拟接收学生名单等工作。

 长:代世峰    

副组长:李  

 员:王庆多  董东林          孙红福  袁德宝  孙文彬  邹冠贵  王安民  孙文洁  阎跃观       何登科

 书:姚芳临  李怡蕾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公示转专业方案,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第三条 转入学生人数控制

地球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各专业转入的学生总人数控制在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20%学校提供两次转专业机会,其中,一年级春季学期计划指标为15%,二年级春季学期指标为5%若第一次实际转入学生少于15%,则剩余指标可归入第二次转专业计划指标,各专业转入人数上限应与《地球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实施计划表》(见附表1)一致,各年度具体接收人数详见当年附表院内院间转入人数不单独设限

第四条  转专业条件

除招生时有特别约定的学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外,在校一、二年级本科生均可申请转专业。学生休学创业有显著成绩,复学后因自身情况申请转专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原则上不允许从同一大类分流出的专业之间互转,即资源勘查工程和地质工程专业间不能互转,测绘工程和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之间不能互转。

第五条  学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经认定学生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2.经医学确认学生有某种疾病不适宜在原专业学习(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休学期满的复学学生、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等,因原专业调整或停办可转入其它相近专业学习。

4.参军入伍后退役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申请转专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各专业接收参军入伍后退役复学的转专业学生,可不占用限定的接收指标。

第六条  所修课程未达到转入专业本年级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总学分50%的接收学生,需降级转专业(在校时间不得超过本科生最长学习年限)。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2.招生时规定不能转专业者。

3.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4.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5.已成功转过一次专业者。

6.教育部有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者。

第八条  已获准转专业并办理报到手续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应在转入专业相应年级学习,并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九条  非理工类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不能转入理工类专业,如在理工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需提交相关材料并加试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相关科目。

第十条  接收条件、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

1.地球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原则上只接收理工类专业学生;对于非理工类专业学生,如本人有强烈意愿且具有较好的数理化基础或在转入专业上有特长,可由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确定是否接收。

2.考核方式

1理工类学生的考核方式为面试。

2非理工类学生的考核方式为面试加笔试,面试成绩占比60%,笔试成绩占比40%

3.考核内容

1面试具体内容由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工程、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和地球物理学专业所在系结合专业特点和要求制定。

2笔试内容为理工类专业所学的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大学物理。

第十一条  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与转出资格审核(学生所在学院负责)

1)学生根据转专业相关规定,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 “转专业申请”,自愿填写转专业申请信息,并完成提交。

2)学院根据转专业相关规定,审核本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核通过后导出转专业申请明细,打印签字盖章报教务处。

2.考核与转入审核(接收学院负责)

1)学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转入学院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按时参加者,按自动放弃论。

2)学院完成学生转专业成绩录入,并确定预录取名单。学院导出同意转入学生的《转专业审批表》,打印并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

3.学校审批及手续办理(教务处及相关学院负责)

学校进行复审并通知相关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其他情况说明

1.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应当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修读课程。已修读课程,如果与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同层次或高一层次,予以认可;若低于新专业层次要求,应当补修;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应当补修。

2.2025级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跟随专业大类进行学习并遵循《地球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大类招生本科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参与专业分流。各大类学生只能分流到该大类所属专业中,不能跨大类分流。

3.如有专业特长需要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需要提供与转入专业相关的成果,如正式发表的作品、论文或参赛获奖证书等。

4.未尽事项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普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矿大京教字202446执行。


附表1








地球科学与测绘工程  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实施计划表


专业

年级

人数

转入批次

接收总人数及比例


人数

比例

备注
(第一次转专业转入名额)


资源勘查工程

2024

78

二年级春季学期

14

17.7%

去年转入1


地质工程

2024

55

二年级春季学期

11

20%



测绘工程

2024

59

二年级春季学期

3

5%

去年转入8


遥感科学与技术

2024

61

二年级春季学期

9

14.8%

去年转入5


地球物理学

2024

50

二年级春季学期

9

18%

去年转入1


地质类

2025

148

一年级春季学期

22

14.8%



测绘类

2025

117

一年级春季学期

17

14.5%



地球物理学

2025

49

一年级春季学期

7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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